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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四大举措鼓励设立和发展外资研发中心

近日,浙江出台关于鼓励设立和发展外资研发中心的指导意见,重点围绕开展重大科创平台提能增效,引进全球优质创新资源,推动落户浙江的外资研发中心数量不断增加,能级不断提高。意见明确了认定标准、流程和四项举措。

四大具体举措包括:一是支持开展科技创新,包括设立奖励、科研激励、税收支持、产学研合作、研发用地保障等;二是提高研发便利度,包括优化科研物资通关和监管流程、环评和危废管理便利、支持研发数据依法跨境流动及优化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和技术进出口管理流程;三是鼓励引进海外人才,包括提高海外人才在浙工作便利、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及服务保障力度、鼓励海外人才申报专业人才职称;四是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包括落实商业秘密保护规则、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提高知识产权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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