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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启动对外贸易主体培育行动计划

近日,《浙江省对外贸易主体培育行动计划(2022-2025)》正式公布。《行动计划》明确,通过政策引导、梯队培训、营商环境优化、加大金融支持等方式,浙江力争到2025年底,新增有外贸实绩的企业2万家,新增年进出口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贸企业2000家,新增年进出口额1亿美元以上外贸龙头企业200家。《行动计划》提出了17项工作举措:

在推进企业实现外贸“零”突破方面,措施包括:挖掘未开展外贸业务企业出口潜力;鼓励内外贸一体化融合发展;提升出口产品本地化比例;引导国内企业拓展跨境电商业务;发展壮大市场采购贸易主体;培育发展外贸进口企业;加大外向型企业招引力度。

在推进小微外贸企业上规升级方面,引导外贸企业线上线下融合拓市;发展和培育“专精特新”外贸企业;支持海外仓企业发展;加强外贸人才队伍梯队建设;引导外贸企业数字化转型。

在培育国际贸易总部企业方面,建立重点外贸企业“直通车”制度;推广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新模式;支持外贸龙头企业“品牌出海”;鼓励发展国际贸易总部经济;加强国际营销体系建设。

《行动计划》专门单列了保障措施,要求各单位从出台外贸主体培育政策、推进外贸主体培育平台建设、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加大对外贸企业金融支持等方面强化政策支撑,从开展培训、加强合规建设等方面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浙江外贸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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