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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补贴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浙江人家电换新补贴10%
2009-05-21 08:32  文章来源:钱江晚报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措施。会议决定,采用财政补贴方式,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

今年中央财政将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从10亿元增加到50亿元,同时安排20亿元资金用于家电“以旧换新”补贴。

在现有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基础上,扩大补贴范围,加大补贴力度。对符合一定使用年限要求的中、轻、微型载货车和部分中型载客车,适度提前报废并换购新车的,或者对提前报废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I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并换购新车的,按照原则上不高于同型车单辆购置税的金额给予补贴。

在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和福州、长沙,开展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等5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试点。对交售补贴范围内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消费者,原则上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分品种确定最高补贴额度;对回收补贴范围内旧家电并送到拆解处理企业的运输费用,给予补贴。

在昨天会议中,有关实施细则没有出台,据知情人士透露,“以旧换新”的实施可能与“家电下乡”操作方法相似。消费者购买相应家电产品后,凭借发票、购买证明、废旧家电的相关证明以及身份证到有关部门领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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