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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2006-11-19 10:56  文章来源:杭州特办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商务部驻杭州特派员办事处是商务部驻杭州的常设机构,简称杭州特办。受商务部领导,并向商务部负责,有关业务工作与商务部各司局对口联络。杭州特办内设办公室、贸管处、调研处三个处室。

  杭州特派员办事处行使下列职责:

  一、加强商务政策的宣传、咨询、指导,办好杭州特派员办事处子站,及时发布和更新有关内容,为地方有关政府部门、企业及其他组织和个人提供业务咨询和公共商务信息服务。

  二、了解浙江省市场建设情况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情况,协助商务部推进商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了解浙江省现代流通业和服务业发展情况、重点商品的市场运行、重要消费品储备以及进出口情况,监测、收集重要经济信息和资料并及时上报,协助商务部完成有关市场情况的专项调查。

  三、参与协调处理浙江省的有关商务活动事宜,根据授权代表商务部出席浙江省有关重要商务活动;协助办好商务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各类全国性或区域性博览会、交易会、洽谈会等;协助浙江省有关企业做好开拓国内外市场等商务工作。

  四、受商务部委托,签发浙江省的部分进出口许可证。

  五、加强与商协会、驻外经商机构等单位的工作联系,协助上述机构做好与浙江省有关的各项商务工作。加强与浙江省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的工作沟通,了解其发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向商务部提出政策建议。

  六、办理商务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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